温馨提示:我院官方网站已启用新域名 www.szrch.com.cn, 当前页面将于 5 秒后自动跳转至新域名, 无需手动操作,请耐心等待。
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信息公开 > 通知公告

阳光集采平台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08-18 15:01:48 来源: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分享到:

市二医院供应商:

  按照《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上半年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交易情况通报》(深医保发﹝2021﹞14号文)要求,对于17大类和体外诊断试剂类仍未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(以下简称“阳光平台”)挂网的产品,9月30日后不再纳入备案补录范围。现就具体要求如下:

  所有我院在用耗材和诊断试剂,企业需尽快完成阳光平台的申报。如在9月10日以前仍未报送相关代码的产品,医院将按照文件要求进入阳光平台遴选流程,遴选阳光平台上同类别产品进行替换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 

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

  2021年8月18日

附件: